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分析測試中心
危險廢物鑒定鑒別
周主任:
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分析測試中心對危險廢物產生特性與危險廢物的物理、化學和污染特性進行研究,開展了危險廢物特性及鑒別技術,,具有CMA,CNAS資質認證。我公司有專業采樣人員,提供全國采樣服務,并且采樣組具備CMA采樣資質,給您提供更準確,更放心的鑒定服務!
一、固體廢物屬性判定
根據《固體廢物鑒別導則》(試行),固體廢物定義為: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
根據要求,需要對被鑒別物,根據《固體廢物鑒別導則(試行)》的規定判斷是否屬于固體危險廢物,說明判定依據,并以報告形式說明判定結果。
二、危險廢物測試標準 :
1.《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5085-2007);
2.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腐蝕性鑒別》(GB5085.1-2007);
3.《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急性毒性初篩》(GB5085.2-2007);
4.《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浸出毒性鑒別》(GB5085.3-2007);
5.《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易燃性鑒別》(GB5085.4-2007);
6.《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反應性鑒別》(GB5085.5-2007);
7.《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毒性物質含量鑒別》(GB5085.6-2007);
三、危險廢物鑒別指導文件:
國家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4.4.24修訂,2015.1.1實施;
2、《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04.12.29修訂,2005.4.1施行;
3、《固體廢物鑒別導則(試行)》(國家環保總局公告2006年11號);
4、《關于開展化學品環境管理和危險廢物專項檢查的通知》環辦[2011]115號,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1年09月16日;
5、國家環保總局《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2001.12.17;
6、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1999年第5號《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
7、《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08年8月1日實施;
8、《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HJ/T298-2007);
9、《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腐蝕性鑒別》(GB5085.1-2007);
10、《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急性毒性初篩》(GB5085.2-2007);
11、《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浸出毒性鑒別》(GB5085.3-2007);
12、《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易燃性鑒別》(GB5085.4-2007);
13、《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反應性鑒別》(GB5085.5-2007);
14、《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毒性物質含量鑒別》(GB5085.6-2007);
15、《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GB5085.7-2007);
16、《工業固體廢物采樣制樣技術規范》(HJ/T 20-1998)。
本工作所使用的儀器及檢測方法具體見下表
儀器設備名稱 | 分析方法 | 檢測目的 |
核磁共振分析儀 | 結構分析 | 有機無機成分定性 |
紅外光譜儀 | 結構分析 | 有機成分定性 |
氣-質聯用儀 | 結構分析 | 有機成分定性 |
氣相色譜儀 | 有機分析 | 有機物定量 |
高效液相色譜儀 | 有機分析 | 有機物定量 |
X射線衍射儀 | 結構分析 | 無機成分定性 |
電子能譜儀 | 元素分析 | 無機元素定性 |
離子色譜儀 | 無機分析 | 無機陰離子、有機陰離子定性定量 |
原子吸收光譜儀 | 無機分析 | 無機元素定量 |
原子熒光光譜儀 | 無機分析 | 無機元素定量 |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原子發射光譜儀 | 元素分析 | 無機元素定性定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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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廢檢測-國科控股危險廢物鑒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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